| 簡
單 傷 口 換 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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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 的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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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清 除 傷 口 及
周 圍 皮 膚 之 污 物 如 血 液 、 膿 、 分 泌 物 等 , 促 進 傷 口 癒 合 。
- 觀 察 病 人 傷
口 、 評 估 癒 合 情 形 , 確 認 是 否 有 感 染 的 現 象 存 在 。
- 更 換 乾 潔 的
無 菌 敷 料 , 令 病 人 更 舒 適 , 亦 可 提 供 一 有 利 癒 合 的 環 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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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 備 物 品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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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 症 包 :
- 所 需 用 的 溶
液 ( Savlon , Eusol )
- 敷 料 ( 棉 球
、 紗 布 、 棉 墊 、 棉 花 竹 子 , 但 需 視 傷 口 情 況 而 定 )
- 其 他 物 品 (
例 如 藥 膏 、 Sofra-Tulle ,視 傷 口 需 要 而 定 )
- 固 定 敷 料 物
品 ( e.g. mircropore , tegaderm , 繃 帶 等 )
- 去 膠 布 漬 的
溶 液 ( e.g. Ether )
- 貼 身 氈 、 大
毛 巾
- 小 油 布 、 換
症 巾
- 腎 形 盆 、 膠
袋
- Hibisol 一
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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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施
行 前 : |
- 核 對 醫 生 處
方 。 確 定 換 症 的 時 間 、 需 用 的 溶 液 、 藥 物 等 。
- 鑑 定 病 人 ,
並 向 病人 解 釋 目 的 及 過 程 。 讓 病 人 有 充 份 了 解 , 並 取 得 病 人 同 意 。
詢 問 病 人 是 否 需 要 止 痛 藥 ,令 病 人 舒 適 一 點 。
- 預 備 環 境 :
- 調 校 冷 氣 至 適 當 溫 度 , 免 病 人 著 涼 。
- 圍 上 屏 帳 , 維 護 病 人 私 隱 。
- 足 夠 燈 光 及 空 間
- 協 助 病 人 臥
於 舒 適 , 便 於 換 症 的 體 位 。 移 去 過 多 的 被 舖 、 衣 物 。 注 意 保 暖 。
- 初 步 檢 視 傷
口 情 形 , 需 要 時 可 先 將 部 份 膠 布 解 鬆 。 囑 病 人 不 要 用 手 觸 及 傷 口
。 評 估 所 需 要 敷 料 的 種 類 、 大 小 與 數 量 。
- 暫 離 病 人 ,
往 預 備 物 品 。 囑 咐 病 人 勿 離 床 。 需 要 時 , 將 床 欄 拉 高 。 防 止 病 人
跌 倒 。
- 清 洗 雙 手 。
- 用 75 % Alcohol
噴 灑 於 桌 面 上 , 用 抹 手 紙 抹 乾 。 放 置 無 菌 換 症 包 於 桌 上 。 確 保 無
菌 包 置 於 一 清 潔 乾 燥 的 平 面 上 。
- 預 備 物 品 。
依 傷 口 情 況 或 醫 囑 預 備 。 注 意 無 菌 物 品 、 溶 液 、 藥 膏 等 的 有 效 日
期 。
- 戴 口 罩 , 徹
底 清 洗 雙 手 。 減 少 雙 手 上 的 微 生 物 數 量 , 降 低 傷 口 受 感 染 的 機 會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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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施
行 時 : |
- 用 手 打 開
無 菌 包 的 兩 層 包 巾 。 用 一 鉗 以 不 接 觸 技 術 排 列 無 菌 包 內 物 品 , 並
加 添 所 需 的 敷 料 及 用 品 。 用 作 排 列 物 品 之 鉗 , 用 後 應 放 在 無 菌 面
之 右 下 角 , 用 紗 布 墊 著 鉗 咀 , 以 作 識 別 。 保 持 無 菌 包 內 物 品 之 無
菌 狀 態 。
- 核 對 需 用 的
溶 液 , 並 傾 注 足 夠 份 量 於 溶 液 杯 內 。
- 在 病 人 身
上 蓋 以 貼 身 氈 , 輕 柔 地 移 去 被 舖 , 並 適 當 地 將 病 人 的 衣 服 敞 開 ,
露 出 傷 口 部 位 。 將 小 油 布 、 換 症 巾 置 於 治 療 部 位 之 下 。 保 護 床 舖
, 免 受 濕 。
- 將 盛 污 敷 料
的 膠 袋 以 腎 形 盆 承 托 , 放 於 近 治 療 部 位 處 , 以 方 便 棄 置 污 敷 料 及
不 妨 礙 無 菌 技 術 的 進 行 為 原 則 。
- 解 鬆 膠 布 。
- 若 有 內 及 外
兩 層 敷 料 , 先 移 去 外 層 敷 料 , 並 觀 察 滲 液 的 色 、 質 、 量 , 棄 於 膠
袋 中 。
- 使 用 適 量 的
Hiblsol 徹 底 塗 抹 雙 手 和 手 腕 , 搓 揉 至 乾 爽 。 減 少 雙 手 上 的 微 生
物 數 量 , 減 低 傷 口 受 感 染 的 機 會 。
- 用 排 列 無 菌
物 品 之 鉗 , 移 去 內 敷 料 , 棄 於 膠 袋 中 , 並 將 鉗 放 回 原 位 。
- 觀 察 傷 口 的
情 形 。
- 依 傷 口 的 情
況 , 以 不 接 觸 技 術 預 備 適 量 的 消 毒 溶 液 棉 球 , 置 於 腎 形 盆 內 。
- 用 無 菌 鉗 打
開 無 菌 巾 , 置 放 於 傷 口 旁 近 護 士 之 一 側 , 以 提 供 一 無 菌 範 圍 。
- 用 無 菌 鉗 持
蘸 有 消 毒 溶 液 的 棉 球 洗 抹 傷 口 。 一 隻 鉗 只 用 作 傳 遞 棉 球 , 另 一 隻
鉗 則 用 作 洗 抹 傷 口 。
- 洗 抹 傷 口 時
, 從 傷 口 中 央 由 內 往 外 抹 拭 。 先 把 傷 口 徹 底 清 潔 後 , 才 清 洗 傷 邊
緣 及 周 圍 皮 膚 。 每 次 抹 拭 後 , 將 棉 球 棄 於 膠 袋 中 , 清 洗 範 圍 , 需
大 於 傷 口 周 圍 1 吋 。 傷 口 處 應 較 皮 膚 部 位 乾 淨 。 皮 膚 上 的 致 病 原
可 能 造 成 傷 口 更 進 一 步 的 感 染 。
- 若 需 要 , 按
醫 囑 塗 搽 藥 膏 。 用 預 先 準 備 之 棉 花 竹 子 , 將 藥 膏 塗 在 傷 口 上 。
- 用 無 菌 鉗 取
大 小 適 中 的 紗布 , 覆 蓋 於 傷 口 上 。 紗 布 要 蓋 住 傷 口 周 圍 約 1 吋 。 一
旦 放 置 紗 布 , 切 勿 再 移 動之 。 因 為 敷 料 的 滑 動, 會 將 皮 膚 上 的 污 物
帶 入 傷 口 內。
- 如 傷 口 周 圍
有 膠 布 漬 , 以 棉 球 沾 Ether 輕 輕 拭 淨 。 用 手 按 著 敷 料 邊 緣 , 以 防
敷 料 滑 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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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施
行 後 : |
- 安 頓 病 人 ,
詢 問 病 人 有 否 不 適 或 其 他 需 要 。 按 病 人 的 需 要 而 提 供 適 當 的 護 理
。
- 收 拾 物 品 。
- 將 盛 敷 料
的 膠 袋 棄 於 有 紅 色 膠 袋 的 敷 料 桶 內 。 其 他 垃 圾 棄 於 垃 圾 桶 內 。
- 用 水 沖 洗 用
過 的 儀 器 物 品 , 然 後 將 之 放 入 紅 桶 內 。
- 清 潔 雙 手 。
清 潔 及 抹 乾 其 他 物 品 , 把 物 品 放 回 原 位 。 用 清 潔 劑 及 清 水 抹 拭 桌
面 , 再 用 乾 布 抹 乾 , 推 回 原 位 。
- 記 錄 及 報 告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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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
註 : |
- 如 病 人 有 多
個 傷 口 , 切 勿 同 時 暴 露 , 應 先 處 理 較 清 潔 的 , 最 後 處 理 感 染 的 傷
口 。
- 如 傷 口 需 填
塞 , 必 須 選 用 合 適 的 敷 料 , 濕 以 溶 液 後 , 輕 力 鬆 鬆 地 填 塞 傷 口 ,
敷 料 之 末 端 必 須 保 留 在 傷 口 外 面 。
- 如 傷 口 需
注 洗 , 應 由 有 經 驗 之 護 士 施 行 。 選 用 合 適 的 無 菌 注 射 器 及 喉 管 。
注 洗 時 力 度 柔 和 , 避 免 過 度 沖 擊 致 傷 口 受 損 。 注 洗 後 必 須 將 注 洗
液 引 出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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