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 下 注 射


目 的 : 使 藥 物 經 由 皮 下 吸 收 , 以 達 到 預 防 或 治 療 疾 病 的 效 果 。

準 備 物 品 :
  1. 藥 物
  2. 注 射 器 及 針 咀
  3. 棉 球 盅 ( 盛 無 菌 棉 球 )
  4. 消 毒 溶 液 ( 用 0.5 % Hibiiane in 75% Alcohol )
  5. 腎 形 盆
  6. 注 射 盒
  7. 針 咀 插
  8. 處 方 紙 ( 注 射 藥 物 紙 )
  9. 小 鋸
  10. 注 射 托

 

步 驟
  1. 齊 集 物 品 。
  2. 細 讀 藥 物 的 日 期 、 名 稱 、 劑 量 、 給 藥 時 間 及 途 徑 。
  3. 取 出 藥 物 , 將 其 上 標 籤 資 料 與 處 方 紙 ( 注 射 藥 物 紙 ) 上 的 資 料 核 對 。
  4. 計 算 藥 量 。 ( 需 按 藥 瓶 說 明 書 上 指 示 , 加 入 指 定 份 量 的 溶 劑 )
  5. 抽 取 藥 物 。 ( 抽 取 前 要 核 對 一 次 )
  6. 將 已 抽 取 藥 物 的 注 射 器 驅 氣 , 並 再 核 對 一 次 。
  7. 將 已 預 備 的 針 藥 , 放 在 注 射 盒 內 , 連 同 棉 球 盅 、 腎 形 盆 及 處 方 紙 ( 注 射 藥 物 紙 ) , 帶 到 病 人 處 。
  8. 核 對 病 人 資 料 無 誤 。
  9. 告 知 病 人 需 要 進 行 注 射 。
  10. 圍 上 屏 帳 ,保 障 病 人 私 隱 。
  11. 預 備 病 人 接 受 注 射 的 部 位 。
  12. 評 估 該 部 位 是 否 適 宜 注 射 。 ( 需 長 期 注 射 藥 物 者 ,如 胰 島 素 , 應 輪 換 注 射 部 位 , 以 防 皮 下 脂 肪 組 織 受 到 嚴 重 的 耗 損 , 及 組 織 有 太 多 的 瘢 痕 生 成 , 組 織 受 損 會 妨 礙 藥 物 的 吸 收 )
  13. 消 毒 注 射 部 位 的 皮 膚 。
  14. 注 射 藥 物 。
  15. 注 射 後 將 注 射 器 放 於 腎 形 盆 內 , 切 記 不 要 將 針 咀 套 回 , 避 免 意 外 刺 傷 。
  16. 把 病 人 安 頓 好。
  17. 簽 名 於 處 方 。
  18. 觀 察 病 人 有 否 即 時 的 不 適 及 申 訴 。
  19. 收 拾 及 清 潔 各 物 。
  20. 有 異 常 情 況 須 向 醫 生 報 告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