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 醫 診 斷 學 :
1) 四 診
2) 辨 証
八 綱 辨 証
氣 、 血 、 津 液 辨 証
臟 腑 辨 証
方 劑 學:
方 劑 的 分 類
方 劑 的 組 成 與 變 化
方 劑 與 治 法
常 用 劑 型 的 用 法

方 劑 的 組 成變 化



方 劑 的 組 成
: 方 劑 的 組 成 是 有 技 巧 和 原 則 的 , 不 是 把 藥 物 簡 單 的 堆 砌 , 也 不 是 把 同 類 的 藥 物 相 加 , 而 是 針 對 病 情 的 輕 、 重 、 緩 、 急 、 而 施 君 、 臣 、 佐 、 使 藥 。

  1. 君 藥 , 是 針 對 主 要 病 因 或 主 証 而 起 主 要 作 用 的 藥 物 。
  2. 臣 藥 , 是 協 助 主 藥 以 加 強 治 療 作 用 的 藥 物 。
  3. 佐 藥 , 有 三 種 意 義 :

    a) 治 療 兼 証 或 次 要 症 候 的 藥 物 。

    b) 制 約 主 藥 的 毒 性 和 副 作 用 的 藥 物 。

    c) 反 佐 作 用 , 因 病 拒 藥 而 加 以 從 治 藥 物 。

  4. 使 藥 , 有 兩 種 意 義 :

    a) 引 經 藥 , 引 導 藥 達 病 所 。

    b) 調 和 諸 藥 。

為 了 說 明 上 述 的 組 方 原 則 , 舉 麻 黃 湯 為 例 :

麻 黃 湯 : 組 成 : 麻 黃 、 桂 枝 、 杏 仁 、 甘 草

主 治 : 傷 寒 表 實 証 , 發 熱 、 惡 寒 、 頭 痛 、 身 痛 、 無 汗 而 喘 、 脈 浮 緊 。

功 能 : 散 寒 解 表 , 宣 肺 平 喘 。

藥 物 分 析

  • 君 藥 , 麻 黃 辛 溫 發 汗 解 表 , 宣 肺 平 喘 。

  • 臣 藥 , 桂 枝 辛 甘 溫 , 溫 經 解 肌 , 助 麻 黃 發 汗 解 表 。

  • 佐 藥 , 杏 仁 苦 溫 , 下 氣 降 逆 , 助 麻 黃 宣 肺 平 喘 。

  • 使 藥 , 炙 甘 草 甘 溫 , 調 合 諸 藥 。




方 劑 的 變 化 :

1. 藥 味 加 減 的 變 化 : 在 主 証 、 主 藥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, 根 據 兼 証 的 不 同 , 增 減 其 次 要 的 藥 物 以 適 應 新 的 需 要 。 例 如 桂 枝 湯 加 杏 仁 、 厚 朴 名 為 桂 枝 加 杏 仁 厚 朴 湯 , 主 治 桂 枝 湯 証 兼 有 咳 喘 者 ; 如 去 藥 則 名 為 桂 枝 去 藥 湯 , 主 治 桂 枝 湯 証 而 兼 有 胸 滿 悶 者 。 有 根 據 病 情 而 加 減 並 用 者 。

2. 藥 量 增 減 的 變 化 : 方 中 藥 味 不 變 , 只 增 減 藥 物 的 用 量 , 或 更 換 主 、 次 的 關 係 , 結 果 是 改 變 藥 力 的 大 小 或 擴 大 治 療 範 圍 , 也 可 以 改 變 其 主 治 。 見 圖 如 下 :

方 劑 名 稱

藥 物

功 用 主 治
四 逆 湯

生 附 子 一 枚

干 姜 兩 半

炙 甘 草 二 兩

回 陽 救 逆

肢 厥 ,

下 利 清 谷 ,

嘔 吐 身 痛 ,

脈 沉 細 弱 , 惡 寒 。

通 脈 四 逆 湯

生 附 子 一 枚

干 姜 三 兩

炙 甘 草二 兩 ( 大 者 )

回 陽 救 逆

四 肢 厥 冷 ,

下 利 清 谷 ,

脈 微 細 欲 絕 ,

反 不 惡 寒 。

以 上 因 改 變 了 藥 量 而 改 變 了 藥 力 和 主 治 。

3. 劑 型 更 換 的 變 化 : 方 中 藥 味 完 全 相 同 , 根 據 病 情 的 輕 重 緩 急 而 更 換 劑 型 。 如 急 病 或 重 病 多 用 湯 劑 ; 慢 性 病 或 輕 病 多 用 丸 劑 、 散 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