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陰 陽 五 行

陰 陽 五 行 是 中 國 古 代 人 民 認 識 宇 宙 事 物 的 一 種 思 維 方 法 。

古 人 認 為 陰 陽 是 " 天 地 之 道 也 , 萬 物 之 綱 紀 , 變 化 之 父 母 , 生 殺 之 本 始 。 " 天 為 陽 , 地 為 陰 ; 日 為 陽 , 月 為 陰 ; 晝 為 陽 ,夜 為 陰 ; 火 為 陽 , 水 為 陰 ; 男 為 陽 , 女 為 陰 。凡 是 活 動 的 、 無 形 的、 向 外 的 、 向 上 的 、 溫 熱 的 、 明 亮 的 、 亢 進 的 都 屬 於 陽 ; 凡 是 沉 靜 的 、 有 形 的 、 向 內 的 、 向 下 的 、 寒 冷 的 、 晦 暗 的 、衰 退 的 都 屬 於 陰 。 陰 陽 之 間 存 在 著 相 互 對 立 、 相 互 依 存 、相 互 轉 化 和 協 調 統 一 的 關 係 。 五 行 是 用 木 、 火 、 土、 金 、 水 五 種 物 質 屬 性 的抽 象 概 念 來 歸 納 宇 宙 事 物 和 說 明 它 們 之 間 相 互 資 生 和 相 互 制 約 的 關 係 。

五 行 相 生 的 次 序 是 : 木 生 火 , 火 生 土 , 土 生 金 , 金 生 水 ,水 生 木 , 如 此 循 環 , 相 生不 息 。 五 行 相 剋 的 次 序 是 : 木 剋土 , 土 剋 水 , 水剋 火 , 火 剋 金 , 金 剋 木 , 如 此 往 復 ,相 互 制 約 。 生 與 剋 是 相 互 為 用 的 , 如 木 剋 土 , 而 土 能 生 金 以 制 木 , 使 之 不能 過 度 剋 土 , 這 是 五 行 之 間 維 持 相 對 均 衡 的 生 剋 制 化 關 係 。

中 醫 運 用 陰 陽 五 行 學 說 作 為 闡 明 人 體 組 織 結 構 、 生 理 功 能、 病 理 變 化 的 說 理 工 具 和 指 導 臨 床 診 斷 治 療 疾 病 的 思 想 方 法 。 例 如 陰 陽 方 面 , 在 人 體 十 二 經 絡 中 , 凡 行 於 內 側 和 腹 側 的 都 稱 為 陰 經 。 在 病 理 上 有 陽 盛 則 熱 , 陰 盛 則 寒 ; 陽 虛 生 外 寒, 陰 虛 生 內 熱 等 理 論 。 在 診 斷 上 有 以 陰 陽 為 綱 的 八 綱 辨 証 綱 領 ( 陽 証 、 陰 証 、 表 証 、 裡 証 、 寒 証 、 熱 証 、 虛 証 、 實 証 ) 。

在 治 療 原 則 上有 寒 者 熱 之 , 熱 者 寒 之 ; 虛 則 補 之 , 實 則 瀉 之 ; 上 病 下 取 , 下 病 上 取 等 以 陰 陽 為 指 導 的 治 療 法 則 。 五 行 方 面 , 按 取 纇 比 象 方 法 , 將 人 體 的 五 臟 分 別 歸 屬 於 五 行 : 肝 屬 木 , 心 屬 火, 脾 屬 土, 肺 屬 金, 腎 屬 水。 並 由 此 而 將 人 體 的 五 官(目 、 舌、 口 、 鼻 、 耳) 、 五 體 ( 筋 、脈 、 肉 、 皮 毛 、 骨 ) 、 五 志 ( 怒 、 喜、 思 、 悲 、 恐 )等 均 分 屬 於 五 行 , 形 成 以 五 臟 為 中 心 的 五 大 系 統 , 並 以 五 行 的 生 剋 制 化 來 解 釋 五 臟 之 間 的 生 理 病 理 聯 繫 , 指 導 疾 病 的 診 斷 和 防 治 。